為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落實,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市紀委監察局將組織對全市春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情況開展集中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時間
2017年1月17日-2月2日。
監督檢查內容
1.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節禮等問題。
2.違規出入酒店、茶館、農家樂、機關食堂以及到隱蔽在居民小區、寫字樓的餐飲服務場所🧑🏿🦱、私人會所進行吃喝等問題🧗🏿。
3.借節日之機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問題🙍🏽♂️。
4.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屬單位安排到風景名勝區旅遊,或在走親訪友、參觀旅遊期間接受基層單位和管理對象安排宴請、住宿等問題🤰🏼。
5.借節日之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問題。
6.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問題。
7.違規使用公務車輛問題😴。
8.在人大、政府、政協換屆工作中,借春節之機搞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幹擾換屆等違紀違法行為。
監督檢查方式
監督檢查采取上下聯動、全面自查的方式進行🏊🏽♀️,分市、縣、鄉三個層面展開:
1.全面自查。市直各單位、縣直各單位🧑🏻🌾、各鄉(鎮👨👩👦🧚🏻♀️、辦)分別組成檢查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地本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重點檢查🏃🏻➡️🌸。各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抽調公安、稅務🙌🏼、工商、審計等部門工作人員,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各級各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及開展監督檢查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3.巡回督查🫰。市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抽調公安、稅務🧑🏻🦳、工商、審計等部門工作人員,成立2個巡回督導組,對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及開展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巡回督導檢查🤦♂️。
有關要求
1.實行周報告製度。各地各單位全面自查情況♚,每周五下午分別向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書面報告。
2.加大懲處力度🧘。各地各單位對集中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一律通報曝光🧖🏽♂️。
3.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各地各單位在全面自查工作中“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不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或工作應付走過場的,一律追究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