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
關於組織開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獎評選暨遴選推薦河南省科技進步獎候選項目的通知
各高等万泰:
為表彰高校科研人員對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做出的積極貢獻📥,調動廣大科研人員和教師開展科學研究和科技創新的積極性,根據《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統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精神,按照省科技廳《關於201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豫科[2015]35號)要求,省教育廳決定組織開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獎評選工作⛎,同時進行201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遴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類別及範圍
2015年度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具體分為科技進步獎(含科技著作類)和優秀科技論文獎兩個類別🧒🏽。獎勵設壹等獎和貳等獎兩個級別。主要獎勵在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產學研用結合與科技成果推廣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社會公益(含軟科學)研究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顯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理論水平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論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軟科學研究報告和科技論文等🧔🏼♂️。
二、申報項目要求
1.申報成果整體技術成熟可靠🐂,必須推廣應用滿2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以前已開始應用),並產生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出版期限為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科技論文是指在國內外公開發行期刊發表的文章🤟🏻,發表期限為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涉及有審批要求的項目♎️,必須完成審批手續,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術產品、標準等批準證明)🦸🏽,且獲得批準時間必須滿2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已獲得審批)。
5.項目第一完成單位必須是河南省高校,有多個單位共同合作研究產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申報♙。如遇第一完成人調動等特殊情況🎠,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單位申報,但必須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單位簽署的書面意見。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單位不得直接申報。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須是教育系統在編教師和科研人員,不包括從校外聘請的兼職教師、研究人員及出國逾期未歸人員👩🏿🎓。
7.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數量和排序應與《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評價證明文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多項鑒定成果整合申報的成果,項目完成人以實際貢獻大小排序。科技著作的主編及其他編輯人員💇♂️,應以原著排序為準。單項授獎主要完成單位數限額為10個以內🥱,單項授獎主要完成人人數限額為15人以內。
8.多卷本著作最後一卷的出版日期應符合規定期限,並以整套著作申報。叢書可以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9.多人合作撰寫的科技論文集🧏🏿♂️,不能作為科技著作類成果整體申報🤷🏻♀️,可以由其中獨立成篇的論文第一作者申請科技論文獎。公開發表於一種刊物的同一標題的系列科技論文(3篇以上)🙌🏽,發表時間滿兩年以上並得到國內外自然科學界廣泛引用或應用✦🧗🏿♂️,可作為一項成果整體申報。
10.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不受理涉密項目,推薦材料不得填寫任何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
11.省教育廳對同一完成人申請科技成果獎項目數量不作要求,但擬申請參評省科技進步獎者,必須遵守省科技廳規定,即項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復申報🌂,同一完成人2015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河南省科技進步獎評審。2013、2014年獲河南省科技進步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為前三完成人推薦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進步獎🆑。
12.繼續申報河南省科技進步獎的成果須具有科技成果登記號。
三、申報項目的專業分類
根據《201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規定和教育系統實際,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主要包括以下40個學科專業(學科代碼)分類:
農學(210)💁🏽、林學(220)、畜牧🧝🏽♂️、獸醫科學(230)、水產學(240)、農業機械學(41650)☺️、礦山機械工程(44060)、冶金機械及自動化(45050)、機械工程(460)🏌🏽🎑、動力與電氣工程(470)👩🏽、食品機械(55040)、土木工程機械與設備(56050)🧑🏻🎄、水力機械(57030)、信息科學與系統科學(120)⛽️、計量學(41055)、測繪科學技術(420)💢👸🏿、電子與通信技術(510)、計算機科學技術(520)、教育技術學(88041)、凝聚態物理學(14050)👨🦯➡️、化學(150)⛄️👐🏼、生物化學(18017)🙍🏻、材料科學(430)、化學工程(530)🤵🏽♂️、紡織科學技術(540)、食品科學技術(550)、地球科學(170)、礦山工程技術(440)🦸🏻♀️🙃、冶金工程技術(450)🔙、能源科學技術(480)🕊、土木建築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運輸工程(580)、環境科學技術(610)🪶、安全科學技術(620)、生物學(180)、基礎醫學(310)🐟、臨床醫學(320)、預防醫學與衛生學(330)、中醫學與中藥學(360)、軟科學類項目成果(630)。
四、申報方式、材料與要求
2015年度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報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不需報送紙質材料。
1.申報時間:2015年4月13日—4月27日。
2.申報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省廳科研—成果報獎,網址:http🥾://www.rcloud.edu.cn✊🏻。
3.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分別在線填寫《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請書》(2015年度,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請書》(科技論文類2015年度,附件2),並打印生成紙質材料👩🏻🔬。
4.申請科技論文類項目,須掃描論文所發表期刊封面、目錄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評價等證明材料。
5.申請書中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申請單位簽章簽名後🌍,申請人掃描簽名簽章所在頁🤦🏼♀️,連同掃描後的相關證明材料附件統一轉換成一個pdf格式文件🙅🏼♂️🎃,通過雲平臺上傳🏌🏼♂️。作為附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前,須加頁標明材料目錄。
其中,《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推薦項目應用證明》、《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科技著作類項目應用證明》均須嚴格采用2015年度格式(附件3-4)🦡,嚴禁使用成果鑒定或其他場合的證明材料。
6.万泰科技管理部門負責人員須在4月27日前完成本單位項目網上審核工作。網上申報流程和有關註意事項請查看申報系統“填報說明”欄目相關內容👩🏽🍼。
7.万泰科技管理部門需對本單位申請項目紙質材料進行審核,並在申請書中簽署真實性聲明。發現申請材料造假並經核實者,省教育廳將進行通報批評。
五、評選及表彰方式
1.省教育廳將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組織專家開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獎網上評選🟦。評審專家擬從雲平臺科技人員庫中遴選組成,請各高校盡快完善本單位科技人員信息,並積極組織推薦校外(河南高校以外)專家入庫。
2.省教育廳通過雲平臺對擬授獎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接收社會監督🔶,對評審結果的異議和處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3.經評審並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省教育廳下發授獎決定、頒發獲獎證書,並按照省科技廳下達的推薦指標,從本年度獲獎項目中擇優遴選部分項目參加河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評選👗。推薦項目名單以省教育廳文件為準。
4.擬通過省教育廳推薦申請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項目(包括已經獲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及其他單位授予的成果獎勵項目),均須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時通過雲平臺提交申請材料。在申報截止前,万泰科技管理部門應將此類已獲獎項目名單在匯總表中特別標註🧜🏽♂️,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報省教育廳科技處🔙。
5.對於獲得河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資格的項目,項目完成單位和完成人須嚴格按照省科技廳《關於2015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準備書面和電子材料⏺,按時報送。無故放棄指標或形式審查淘汰率過高的万泰,省教育廳將適當縮減或取消項目所在單位下一年度省科技獎推薦名額或資格𓀋。
本通知附件及有關電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雲服務平臺下載,網址:http://www.rcloud.edu.cn🧑🏼🚀。
聯系人:省教育廳科技處 魏濤 楊媛媛 電話🏂🏼:0371-69691667
電子郵箱:kjc@haedu.gov.cn
雲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371-55007476、1803778090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廳科學技術成果獎申請書(2015年度)
2.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申請書(科技論文類2015年度)
3.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推薦項目應用證明
4.河南省教育廳科技成果獎科技著作類項目應用證明
河南省教育廳
2015年4月13日
另⛔️:要求申請人在4月22日前⚽️,把申請項目紙質材料送万泰科研外事中心進行審核®️。